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 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關于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,并發(fā)出通知,,要求各地區(qū)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通知指出,,《意見》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,、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,對切實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作出具體規(guī)定,,是做好新時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,。《意見》的制定實施,,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,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,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,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,把好選人用人關,,大力培養(yǎng),、大膽使用忠誠干凈擔當、謀改革促發(fā)展實績突出的干部,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,。
通知強調,各級黨委(黨組)要把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作為全面從嚴治黨,、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容,,體現(xiàn)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,,嚴格履行主體責任,堅持原則,,敢于負責,。要突出重點,抓住“關鍵少數(shù)”,,堅持人選標準,,嚴格履行程序,切實做好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,。要堅持事業(yè)為上,、公道正派,保護作風過硬,、敢作敢為,、銳意進取的干部。要加強督促檢查,,對貫徹《意見》不力的,,嚴肅問責追責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要在黨委(黨組)領導下,,準確領會《意見》的精神實質,,正確把握政策界限,切實履職盡責,,加強溝通聯(lián)系,,形成工作合力,,把制度規(guī)定落到實處,。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,要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《意見》規(guī)定,,堅決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,。
通知要求,各地區(qū)各部門在貫徹執(zhí)行《意見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及時報告黨中央,。
《關于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的意見》全文如下,。
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,,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,,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,切實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,,根據(jù)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、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、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等黨內法規(guī)和有關規(guī)定,,現(xiàn)提出如下意見,。
一、落實工作責任,。各級黨委(黨組)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,,黨委(黨組)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(jiān)督責任,。要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,,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好干部標準,落實“三嚴三實”要求,,大力培養(yǎng),、大膽使用忠誠干凈擔當、謀改革促發(fā)展實績突出的干部,。黨委(黨組)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,,要認真負責地對人選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,實行黨委(黨組)書記,、紀委書記(紀檢組組長)在意見上簽字制度,。考核評價黨委(黨組)和組織人事部門,、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以及有關領導干部,,要把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作為重要內容。
二,、深化日常了解,。堅持經常性、近距離,、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干部,,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現(xiàn),多渠道,、多層次,、多側面識別干部。通過調研,、平時考核,、年度考核、任期考核,、民主生活會,、述職述廉等渠道,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(xiàn),、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,,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、重要關頭,、關鍵時刻的表現(xiàn),。多與干部談心談話,,改進談話方法,提高談話質量,,觀察干部的見識見解,、稟性情懷、境界格局,、道德品質和綜合素質,。健全完善日常聯(lián)系通報機制,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收集整理紀檢監(jiān)察,、審計,、信訪、巡視,、督導等執(zhí)紀監(jiān)督方面信息和網絡輿情反映的干部有關情況,,建立干部監(jiān)督信息檔案。
三,、注重分析研判。充分運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況,,根據(jù)干部一貫表現(xiàn),,突出對政治品質、道德品行,、作風表現(xiàn),、履行選人用人職責、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綜合分析,,發(fā)現(xiàn)線索,,查找問題。根據(jù)問題線索,,及時對干部進行談話或函詢,,認真調查核實情況。對干部有關問題及其性質,、程度等進行會診辨析,、篩查甄別,作出判斷,。對現(xiàn)任黨政正職,、黨政正職擬任人選、近期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,、問題反映較多的干部要重點研判,。開展經常性分析研判,黨委(黨組)書記應當注意聽取研判情況匯報,并有針對性地參加專題研判,,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況,。
四、加強動議審查,。規(guī)范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,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,形成合理方案,,提出符合好干部標準的人選。堅持先定規(guī)矩后議人選,,按照以事?lián)袢?、按崗選人的要求,,對領導班子優(yōu)化方向,、擬選拔職位資格條件和人選產生范圍等進行充分醞釀,在此基礎上比選擇優(yōu),,研究意向性人選,。對納入考慮范圍的有關人選,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(xiàn)和廉潔自律等情況,,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,,重視研究不同意見,認真進行分析,,對有問題疑點經核實不影響使用的,可以列為意向性人選,。積極探索領導班子成員在動議環(huán)節(jié)實名推薦干部辦法和差額醞釀黨政正職崗位人選辦法,。
五、強化任前把關,??疾旃ぷ饕怀鲠槍π浴⒃鰪婌`活性,、提高有效性,針對不同考察對象的具體情況,,細化考察內容,,改進考察方式,力爭考察結果全面,、客觀,、準確。選好配強考察工作人員,,明確考察談話保密與承諾責任,,營造講真話的氛圍,提高考察質量,。根據(jù)考察對象履歷,、家庭關系、社會背景等情況,,抓住重要行為特征,,有針對性地找知情人談話。適當拉開考察與會議討論的時間間隔,,采取民意調查,、專項調查、延伸考察,、實地走訪,、家訪等辦法,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,。改進考察對象公示和任職前公示方式,,探索擴大公示內容、范圍和延長公示時間,,充分接受干部群眾監(jiān)督,。強化審核措施,做到干部檔案“凡提必審”,,個人有關事項報告“凡提必核”,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意見“凡提必聽”,反映違規(guī)違紀問題線索具體,、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“凡提必查”,。前移審核關口,做到動議即審,,該核早核,。對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影響使用的,及時中止選拔任用程序,;疑點沒有排除,、問題沒有查清的,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或任用,。對一時存疑,、暫未使用的干部,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(tài)度,,及時查清問題,、作出結論,為那些受到誣告、誹謗,、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,,嚴肅處理打擊報復、誣告陷害行為,。堅持事業(yè)為上,、公道正派,保護作風過硬,、敢作敢為,、銳意進取的干部,對那些想干事,、能干事,、敢擔當、善作為的干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,、大膽使用,。
六,、嚴格責任追究,。充分發(fā)揮組織監(jiān)督和群眾監(jiān)督作用,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等各項監(jiān)督制度,,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經常性監(jiān)督檢查,。建立健全干部“帶病提拔”問責機制,黨委(黨組)及組織人事部門,、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按照職責權限,,實行責任追究。要逐一檢查動議,、民主推薦,、考察、討論決定,、任職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,,甄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對干部在政治品質,、道德品行,、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違規(guī)違紀行為影響使用,但由于領導不力,、把關不嚴,、考察不準、核查不認真,,甚至故意隱瞞,、執(zhí)意提拔,造成干部“帶病提拔”的,要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,區(qū)別不同情況,,嚴肅追究黨委(黨組)、組織人事部門,、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,、干部考察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凡因干部“帶病提拔”造成惡劣影響的,,連續(xù)出現(xiàn)或大面積出現(xiàn)干部“帶病提拔”情況的,,要追究黨委(黨組)主要負責人的責任。對干部“帶病提拔”的典型案例,,要及時進行通報,。